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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

时间: 新华 读书心得

读书笔记可以辅助记忆,在阅读完一本书后,可以通过翻阅读书笔记来回忆书中的精彩部分和重点内容。接下来给大家分享《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写《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有所帮助。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1

霍尔顿,一个16岁的少年,他厌学、叛逆,还会抽烟、找妓女。看上去,他在当时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已经堕落了。但好像也不是这样,因为他还爱着他的弟弟妹妹,他还会修女捐钱,还讨厌社会上的那些伪君子,他的心还是善良的,还是憧憬着光明的未来的,最重要的是他也还有着梦想,他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想救下那些即将落下悬崖的孩子,他还在为梦想而努力。他还没有自我放弃,所以他不是一个坏孩子。

那我们呢,难道连他都不如吗?我们也应该大胆的追逐自己的梦想。不管我们有着怎样的梦,只要敢追、去追就一定能够实现。比如在民国时期,你对一位外国人说,中国将来会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那你和霍尔顿就会有一样的下场。但事实上中国确实崛起了,也变强了,这说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相信你的梦想会实现而且肯努力,它就不可能实现不了。

我们实现梦想,首先就不能听别人的,别人说你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就不可能吗?在梦想这一点上,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小学有篇课文叫《詹天佑》,讲述了詹天佑修京张铁路时的故事。当时外国人认为中国自己不可能修好这条铁路,还有外国媒体放言说,能在南口以北修筑铁路的中国工程师还没出生呢!詹天佑不怕别人嘲笑,完成了京张铁路的修建。所以我们应该听自己的想法,不要管别人怎么想。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段话:可是,烟花虽美,转瞬即逝。我们要把掌握成拳,用尽全力挥向生活,这样,才是追梦路上应该有的模样。说得对。我们应该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不能坐等美梦成真,我们要努力自己去实现梦想,这世界没有那么多的心灵鸡汤,也没有那么多的好运眷顾呢,我们只能靠自己,如果我们不付出,不努力,我们将来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人在年少的时候想成为一个普通人,但是做一个不平凡的人并不容易。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学些知识,没有知识做基础,我们不可能成为脑力工作者。

而且,我们需要坚持,梦想不是努力就能实现了的,你要付出长时间的付出。尽管生活,它会把你踩在脚下遍体鳞伤。它会像玩玩具一样耍你,但我们也只能坚持下去。越挫越勇,才能实现梦想。爱迪生在发明收音机时,他的实验室意外起火,化成灰烬。他研究了三个多月的手稿也毁于一旦,但他并不放弃,第二天就开始继续研究,因为他有这种精神才能成功发明的那么多东西。若不坚持,梦想成真的几率非常之小。

我们要大胆的去追梦,不论结果如何,至少我们不会后悔。我相信霍尔顿总会实现他的梦想。我也相信我们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2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学生又何尝没有霍尔顿这样的苦闷与彷徨?他们表面上嘻嘻哈哈、对一切无所谓,内心又何尝不是充满了叛逆与孤独?而我们,能不能做好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那些不知不觉跑向悬崖的孩子们?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3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20_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4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美国刚打赢二战,超越英法德等老牌帝国,成为新的超级大国。随着国家崛起,美国上下一片自满,奢侈之风四处弥漫,使人们都变得虚伪与轻浮。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主人公被退学,他对这样的社会极度厌倦,以至于想去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独自生活在农村一片巨大的麦田中,望着孩子们在玩耍,嘻戏。这个想法,深刻地反映出了以霍尔顿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青年的迷茫与无助,也反映出资本主义社会下人们的浮躁,表达了作者想隐居乡下,重归田园的愿景。

这种人,这种想法,其实是十分普遍的。当时的美国作家海明威就买了幢别墅,全家都居住于海边。他本人还养了只六趾小猫,自个儿写写文章,逗逗小猫,坐坐小船,出几次海,捕几条鱼,别提有多么快活了。

在遥远的中国古代,海明威现象则是更为常见,古代的中国文人似乎以隐居、漫游为乐趣,唐有李、杜、陆三人,宋有苏、陶,元有关、马。中国文人似乎都喜欢过田园生活,当然,这与中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有很大的干系。诗仙李白放荡不羁,游山戏水,过着侠客生活;诗圣杜甫,仕途不顺,忧国忧民,隐逸山野,最终成就诗圣美名;宋代苏轼,虽然遭到流放,但却挤出时间,游于山水,写下《念奴娇;赤壁怀古》《题西林壁》等千古名篇,名垂青史。

他们的隐居,有的是出于自愿,而有的是被形势所迫,不得不隐于山林。李白生性放荡,骨子里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傲气,隐居是出于自愿,杜甫有着浓厚的爱国情节,空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却无处报国,反被官家打压,不得不隐居以保存实力。由此可见,有时古人隐居也是情非得已的,书中主人公霍尔顿也正是属于这一类型的。

不同的文化,却造就了一批性格相近的文人墨客,也造就了同一种情怀。从文中的虚构到现实的世界,你不难发现,表面上相距十万八千里,是属于风牛马不相及的、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东西,潜在中却有万缕千丝联系。他们就像是太阳,地球,乃至于整个太阳系。它们围绕着同一个目的,在引力拉扯下,成为一个精密的系统,不论是从宏观还是从微观上来讲,都是如此,既枯燥而又富含生气。也许这成就了世界文学,造就了文学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无数人来追求、崇拜她。

精妙的西式文学,造就了那片金黄麦田里的守望者,哺乳了它本身,构成了一个精致的天平;而严谨的东方文化,成就了远离尘世暄嚣、唯我独清的山野诗人,使东方文明更含蓄、自然。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5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6

在午后浊热餍腻的空气里读完 《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逼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方寸灵台。

我不是乖巧如人们所想象那样的孩子,所以喜欢荒凉带有模糊恐怖《呼啸山庄》而不怎么看得上《简·爱》,也不喜欢用理性审慎的目光,尽在提(教养)去解剖人的简·奥斯汀。喜欢那个写“犯忌”内容,大骂现代工业文明,愤世嫉俗的的劳伦斯,比起堂堂正正规规矩矩的作家,受争议的作品更能让我激赏。

搞不清楚爱看《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因为年轻还是因为水瓶座,无论因为什么都该感谢自己,这本书里满是污言秽语,主人公霍尔顿开口“他妈的”闭口“混帐”,年纪大点儿或我再文雅乖顺点儿估计是受不了的。年轻又没教养的我读起来反有一种一吐为快的感受呢。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那是他的天堂,这个心地比一般人敏感十倍的阴郁少年,这个大部分功课不及格的多余的人却是我的英雄。我不能表达什么,因为我连他那样玩世不恭的勇气都没有,生命压缩成一条仅向前无力延伸的线,有时尝试红得如血的酒浆,却害怕露出一点形迹来,由于书读得太多,想得太杂,永远找不到可以相信什么,连自然本身也怀疑着,它创造了春天,也亲手让其枯萎,找不到凭借的我如半空中的雨滴沉沉落坠......当然我只能一个人冥想,甚至无人可交流也懒得受白眼,所以对于漂泊的零余者有莫名的接纳和同情。——何必谈这些呢,我已经觉得自己的文字太拉杂了。

后来霍尔顿打算到乡下去乔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人体健全的功能反会撕毁自由,可是唯一肯听他讲的妹妹令他欲罢不能,终于他心情沉重地目睹小女孩游乐时的轻盈身影,心儿变做了冰点,在外流浪多时的他从不属于他的黑暗世界回到那个属于他的凉薄世界里,他怎样回家,怎样生了一场病,都成了谜团,他不知道下个学期应该如何,就像我们都不知道一样。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7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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