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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阅读心得体会

时间: 新华 读书心得

飘阅读心得体会篇1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飘阅读心得体会篇2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

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阅读心得体会篇3

今天,我读了《飘》第四十三章,这是自我看这本书以来,今我感触最深的一章。

《飘》是全球范围内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本书因被改编拍成电影,故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感情故事。而我看完之后,最喜欢的是思佳。问她的不幸而伤感,也为她的幸运而感动。

文中的斯佳丽在生完孩子后,再一次见到了瑞特。并与瑞特进行了一次深度交谈。

瑞特在谈话中对斯佳丽表示出了深深地失望,因为斯佳丽并没有尊守诺言,她用借瑞特的钱养活了阿希礼。在瑞特眼里,阿希礼是一个十分可怜的人

因为阿希礼无法顺应时代的变化,他依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当一个上流社会中的绅士,就算他想改变,他也改变不了,因为他以前在温室里太久,体会不到社会的残酷。

而斯佳丽为了生存也舍弃了一些可贵的.东西:诚实、信誉、自尊。这虽然十分令人反感,但她也无可奈和,因为如果她不这么做,她就无法生存下去。

这就好像现实生活中的成年人一样,因为在社会上经历了一些挫折,就不得不用自己的天真、善良去换取名利、金钱。但当他们回过头来想将这一切拾取回来时,就会发现,它们已经变了样。

这也是大人不喜欢孩子少年老成的原因,他们在社会摸滚打爬了太久,这就让他们从心底里认为孩子只有天真可爱才是真正的快乐。

但,人总是要成长的,不是么?

飘阅读心得体会篇4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阅读心得体会篇5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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