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心得700字
心得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写出自己的学习经历、收获和感悟,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什么样的围城读书心得700字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围城读书心得700字,方便大家学习。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
如果你是朋友,你应该喜欢见面。即使你通过电话接触过对方,你也看不到对方,你说的话也不能像信一样保留和阅读几次。电话是懒惰的访问,吝啬的沟通,最不够的朋友。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结尾。一个人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钟声落后,后悔,回顾几个小时前的事情,每小时慢7分钟,真的很讽刺。
我以为方鸿渐会遇到唐晓福,但故事突然结束了。后来,我觉得即使我相遇了,结局也是一样的。人们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毫无目的、毫无计划地生活。我甚至认为一切都可以得到补救。我记得曾经有一个产品口号:“抓住不能再来的时间”。
我们都是被困在城市里的孩子。逃跑不一定是最好的,出去,你还是会因为某种原因回来,无聊,又出来了……这样不累吗?我们应该想清楚,在城市或城市之外,然后过上美好的生活,正如书中所说,“你把针转到表面,听到东部电台半北京戏曲,西部电台半报告,突然是半外国歌曲,半昆曲,鸡狗碎,聚在一起,莫名其妙。然而,每一个破碎的碎片,在它的广播节目中,都有上下文,而不是胡说八道,你只需要听一个广播就能理解它的`意义。”
《围城》中的比喻也讽刺有趣,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玉的时候:“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像侠客的心胸一样不平。”一开始我不明白。后来我想,侠客不喜欢打抱不公吗?这是在形容王美玉的牙根肉不公,等等。
当我第一次读完《围城》时,我真的很沮丧,因为这不是在那个时代。即使是现在,我周围每个人的生活都像书中描述的那样在围城里……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
今天看了《十月围城》我颇受感动。它体现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的精神。
这部影片讲述了孙中山先生要来香港捐款,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有商人,有车夫,有小贩,有赌徒,还有乞丐……他们在香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暗杀了一场行动。负责接待他的义士商人知道有一批满清政府派来的刺客暗杀,所以请了一批身怀绝技的保镖护送,最后顺利将孙中山安全送去日本。
真的,很久没有一部电影能让我流泪了,而《十月围城》,却会让我眼眶湿润,心为之跳,气为之促。每一个人都能让我感受到他的那份爱国之心。陈少白,他是一个有知识分子的人,人们都觉得他很懦弱,很胆小,但是,就是这些看似胆小的书生,才是民族的精英,他们是不可缺少的。李重光,他只是一名学生,又是李玉堂唯一的.儿子,。他不顾生命危险,坚决参加暗杀活动。那些市井人物,也是必不可少的。他们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他们抗起了中华民族的大灾大难,他们才是民族的脊梁!
爱国,意义很深。我们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长大用自己的知识来报效祖国。其次我们要在升旗仪式的时候庄重,眼睛要注视国旗,想想那些革命战士英雄。我们还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在危难时刻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平时要主动帮助同学;反对反动派;接受的任务要努力完成,不能见到困难就退缩等等。
当我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深受感触。(.)大家也要想一想:当时死了多少人,才换来你现在的生活?那些不热爱祖国的人,你们不感到自卑吗?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3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4
爱熄灭了灯,心围一座城,像一扇牢牢封闭的门,虔诚的很认真,沉默安静的在等。--题记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起初读它的时候,仿佛在看一部电视剧。只觉得它的剧情很好而已。不过看到后来,我又才发现钱老先生仅用朴实易懂的词句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活灵活现的人物。没有高深的词汇、华丽的语言,却有着撩动心灵的力量。“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从很小就听说了这样的话。稍大一些的时候,知道这是对爱情婚姻的描写,然后再大一些,就知道了原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不由感慨钱老的话真的很经典很精辟地阐述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可以叫“公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5
这个假期,我将围城这本大部头书阅读完了。读完之后,我才不得不佩服文章那巧妙的构思、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道理。围城的作者是“钱锺书”,早在1947年,这本书的第一版就已展现在世人面前。
围城中最著名的名言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职业也好,婚姻也罢,人生亦是如此。”这句话道出了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其实,如果配上围城中所讲的故事,理解会更深。围城的核心就是这句话,所以作者花了大部分笔墨去描写体现这句话的故事。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作者的构思高人一等。钱锺书选择不直接点名道理,而是描写一个名叫“方鸿渐”的青年的故事,让读者先有了大概的体会,然后再从某一个合理的情景中自然地让这句话从故事人物的嘴里说出来。这样写,完美地绕开了两个弊端:不从一开始就说明道理,这会让读者不明所以;也不最后再说,读者会厌倦,也跟不上文坛的潮流。
然而,体现道理的故事也不是随随便便拟出来的。它经过精心构造,以至于解放前出版的文章,现在读还是觉得通俗易懂。作者所描写的“方鸿渐”,经历了人生一个个转折点,体现了人性的欲望,社会的无情。
在阅读这本著作时,很多场景让读者唏嘘,赞叹,同情,悲痛,惋惜,但更多的是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读到某一章时,觉得主人公不需要这样解决,还有更好的办法。但当我把自己带入书中的情景去时,才发现,为了迎合社会,只有这种办法。每每这时候,我都会为社会的不公以及无情叹息。
读了这本书,我感叹的不只是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还有围城从深处体现的社会法则。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6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能够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信息。可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此刻,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能够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当说是“良心”吧。他期望他和苏小姐的“感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能够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当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最终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我,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7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
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现在的韩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几本书销量都能过百万,但他学习钱先生偏偏走样,以致那些先读韩寒再读钱钟书的少男少女们懵懂地将钱先生的刻薄引申为幽默更延长成搞笑,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8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9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小说里说主人公方鸿渐的婚姻就像一座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拼命的想进去。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讨论的话题。但我想,钱老先生以《围城》命名,并不仅仅是告诉我们婚姻像围城,其更多的用意是在告诉我们人生更像是一座围城。而我们总在兜着圈子,重复着做同一件事,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而后发现对面的风景比这里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重复着,乐此不疲。其实,人就是这个样子,糊里糊涂的为自己筑起一座围城,然后自己把自己困起来,然后自怨自艾,终老至死。“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人生亦如婚姻。其实,何必呢?何不打开心中的城墙,你会发现,这边风景独好。《围城》真的是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有新的感悟。让我
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0
围城小说以方鸿渐生活轨迹为主线,反映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知识分子生活和心理浮沉,在感情和生活的围城中,相互角逐,冲进去又逃出来,逃出来又冲进去。我读围城就是为了看钱钟书先生的文学才华,他恃才傲物,文学的天赋在围城里体现得淋漓尽致,语言风趣幽默,比喻新奇形象,宛如炎热的夏天,突然吃到一根冰棍一般,让人回味无穷百般,同时感到心情舒畅。围城大致分为三部分,第一段是方鸿渐留学回国的生活,同许多留学生一样,周遭都觉得方鸿渐是个才子,殊不知他的学历是从爱尔兰人那里买来的,他一边享受着别人的称赞,一边又对假文凭不屑一顾,造成他糟糕的生活,也是以至于他矛盾的心理。第二段是他在三闾大学的工作经历,进入了工作的“围城”,他不满职场的尔虞我诈,自己又不得不为生活低下头,最终愤愤离开。
最后一段结识了孙柔嘉,与孙小姐步入了殿堂,陷入了婚姻的“围城”。方鸿渐脱离不了乱世的现实,注定了悲剧的一生,其实也是时代的悲哀,现实中我们何尝不是“方鸿渐”,总想着挣脱生活的围城,岂不知我们逃到的地方又是一个新的围城,好奇的人总想进去探究奥秘,里面的人又想挣脱出来,我们本不该试图改变环境,我们能改变的只有自己,在社会的大围城中,不能迷失自我,虽然我们都游走于围城之中,城上布满荆棘,也要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态,绝不退缩,勇于向前,恪守信念,终归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宿。
“围城”里面的一段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生活中亦是如此,有的人选择先苦后甜,有些人选择先甜后苦,希望支配着人的行为,没有希望的人如同行尸走肉,爱情也是一般,从恋爱到白头,总会遇见那个的“葡萄”,只要我们对生活抱有希望。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1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下午的阳光格外和暖,繁华的上海也安静了许多,不再喧嚣、沸腾。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老人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在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白发妇人望着榻上的老人,他的手脚细瘦,肤色暗败。老妇人的记性有些差了,一时想不起老人是谁。其实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她自己又是谁呢?老妇人支颐自问,她想了许久,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她是苏文纨,总感觉已经很多年没人叫过这个名字了,又或者是她忘了,老来多健忘。
街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打闹,苏文纨望着他们,影影绰绰记起了一个人。她原来还能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啊!方泓渐,她曾经的求而不得,他们也许久没见了,应该有半生那么久。
苏文纨回想那个男子的样子,模糊不清。她对方鸿渐,因为是初恋又求而不得,所以感到遗憾,才会记得这么久吧。方鸿渐真的很普通,若不是她苏文纨快三十岁了,她自命是看不上他的。
她一向孤傲又清高。她在遇见方鸿渐之前也没谈过恋爱,遇见了之后,她觉得她自有方法追求到他。可惜了,她手段用尽,方鸿渐却心有他属了。想来她也是苦的,她自问是个大家闺秀,相貌不差,又是留洋博士。可她和方鸿渐也就只有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终不成眷属。
苏文纨想,她应该是恨着方鸿渐的吧。她后来仓促之下和曹元朗结婚,依旧与赵辛楣交好,只是后来也不曾有过方鸿渐的消息了。
那一天,她穿着华丽,再次见到方鸿渐,她高傲地没有理睬她。但仍然握住了孙柔嘉的手,挖苦了孙几句,她不服气是真的。她竟被这样的女人打败,也是可笑。
现在她身边的人是曹元朗,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或者是她对曹元朗没什么感情。几十年了,这一路也跌跌撞撞走过来了。
街边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扑棱棱”地飞走了。
她想着,回忆也该结束了。
药好了,药凉了,药可以喝了。
苏文纨将回忆收回,什么也不再想了。
下午的日光翳翳然,苏文纨整发敛容,轻声唤道:“元朗,起来,药煎好了。”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2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要冲进去。”《围城》中似乎一直描写着两种人的心境,然而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却一直觉得还有第三种人的存在。
这“第三种”,就是身在围墙之内却毫无察觉,或是即使知晓也无丝毫动容,单纯得想要在围墙中平平淡淡了此一生的人。
细细想来,这种人大抵是最可怜的一类人吧,他们明知陷入围城却依旧是毫无反应的麻木,似乎围城是自己生命中一种无法逃离的宿命。当被厚重的墙圈禁的习惯了,也便忘记一开始在围城中的局促不安,反而开始享受这座城中的“乐趣”,将自己变成“乌托邦”的居民,在围城中开辟着自己的“小城”,虽说荒诞,却也现实。
作者钱钟书也在后记中说道“《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围城,围城,城中人恨城外人,城里人惜城中城。
城里人一直保持着无思而无脑,他们或许忘记了,或着并不只是“活着”就一切顺利了,忘记了如何活着,才是第三种人骨子里的悲哀。
其实不仅仅是思想,婚姻、工作、人际,甚至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大围城。在整本书中,钱钟书所刻画的人的局限性与复杂性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每个人穷尽此生都在不同的围墙边努力的攀爬着,直到再也爬不动为止,然而可笑的是人们往往想的懂却看不透,依旧无法克制自己去追随城内或是城外的事物,这便是人的局限与复杂。
现在的自己还是当局者迷,我无法去左右别人,但可以去选一种方式或是一座不那么局促的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或许应当说“很荣幸,我还有足够的精力选择一些城墙去攀爬。”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3
我喜欢钱老先生的写作风格,夹叙夹议,语言既讽刺又不失幽默。钱老最厉害的是他的比喻功底,人间百态,儿女情长都在他的笔下变得格外真实。慢慢品味书中的各色人物,确实是一大乐事。钱老先生对人物的塑造很成功,一个人本就是复杂的多样的矛盾体。
小说的背景发生在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游学归来。说是到海外深造,令人感叹的是他学的不是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而是中国文学,仿佛国文到海外之后会升值似的。方鸿渐的兴趣颇广,却没有一门有什么造诣。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他出钱买了个假博士文凭。虽说现在文凭造假困难,但是学术造假确实屡见不鲜。可见,时代进步了,人的某些个劣根性依然没有摆脱。
此外,还有一点是方鸿渐的“学艺不精”,我觉得很适应当下的景。网络世界发达了,人们学习知识应该更加广泛、自由和灵活,却还是难出学术上的奇才。甘心坐冷板凳的人少了,急功近利的人在日渐增多。凡是一门学问,颇受欢迎的是标有某某速成课的字样,去点开一听,莫过于是应付考试的“锦囊妙计”,更劣质的也许是一些空泛的大道理,毫无实质性的东西。曾经红极一时的“成功学”就是的讽刺。最近火爆网络的14岁天才少女,其背后不过又是一个“成功学”陷阱。
反思我自己,也许就是现实版的“方鸿渐”,兴趣颇广,却是一事无成。不过,我的内心又是不愿承认的,因为我不是他。
有趣的是,我明知钱老是在讽刺方鸿渐这类读书人,我对方鸿渐却是谈不上厌恶,而是同情。他在团体中存在感低,用处不大。他性格优柔寡断,容易被他人算计利用。他没有什么远大志向,习惯走一步算一步。以至于他的婚姻和事业都以失败告终。他的懦弱,他的顺从让他注定失败。他又有些单纯,看不清孙柔嘉的计谋,与孙小姐匆匆步入婚姻。最后孙小姐性格完全暴露,他才有所察觉,为时已晚。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4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5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6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7
最近刚刚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婚姻是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来。”之前我对这本书抱有太多的期待。可书里面好像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既不是谁的白玫瑰,也没有遇到谁的蚊子血,开始看使人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可看完后,却又觉得这才是令人回味无穷的人生。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那些最后没有走到一起的,难道都是经历了轰轰烈烈爱情后的敢爱敢恨?而在一起结了婚的人,难道又都是相敬如宾走这一生吗?其实生活中有很多像男主人公方鸿渐这样的人,小有才华却又不够出色。在很多事情面前犹犹豫豫不够勇敢,反而又想得太多。最后过着不坏不好,自己又不太满意的生活。遇到过高冷又有些心仪的她,却又在心中反复掂量,对方回头时自己反而退缩。遇到过白月光,却在忙忙碌碌的追逐中,发现那是一杯醉人的绿茶,自己也不过是对方众多选择中的一个。你追我逐,小小暧昧,小小心机。
你后来会遇到这样一个人,相貌平凡也带着些可爱,看起来懂事善良。自己心中仿佛没有波动,却在他人的舆论下,莫名走到一起。在一起时的甜蜜很快褪去,剩下的便是来自双方家人、工作以及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磕绊。无尽的争吵与冰冷的眼泪,还有咽不下的那份委屈以及发不出的愤怒。很多事情都是始料未及,当方鸿渐与孙嘉柔两个人最后吵得不可开交,一个怨怼哭泣,另外一个自己潦倒地走在寒冷的风中时,谁还会想到仅在一刻钟之前,他们还只是两个盼望着赶快下班回家见面,互相关心体贴的一对平凡夫妻。
人生中不可预料的事情太多,而小小插曲总是接连不断。很多事情想来想去终难理清头绪,只有真正的去经历了才会懂得,哪怕错了,也会是一份宝贵的回忆。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8
第一次看《围城》,还是结婚前的事。还很清晰的记得之所以想看这本书,是每当谈及婚姻,都流传着这样一句源自《围城》的脍炙人口的话-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于是我想当然的把这书看成讨论婚姻问题的一本书,也就是在这样的错觉的引导下,囫囵吞枣的看完了这书。
前段时间的一个双休,心血来潮地到乌镇度小假,倚着水乡的长廊而坐,当然也少不了一本好书。再读《围城》,却越读越觉有味道,尤其是书的“导读”,如同画龙点睛般对《围城》做了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好的小说,都能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通过阅读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反映了人生百态。先生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置信。
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或许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真实写照,最重要的是你如何对待生活,如果对待错综复杂的社会。看完《围城》,我不禁如此想到。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19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读书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学一科爱一科,拥有对学习所执着的精神,有的人频频出错,也很难学习好,他们厌烦念书,老是觉得别人的成绩如何如何好,却不知道自己根本没有用心学习过,直到成绩单发下来的那一刻,才回想起来,自己并没有用心,努力过。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上学情况来说吧,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有学习好的,也有学习不好的同学。有的同学觉得读书需要付出努力,长大后才有机会出人头地。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上学时的种种美好的记忆,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好朋友在一起,我们一起欢笑,一起玩耍,一起努力,一起难过。看到这些我不由的想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这些年的学习时光吧,外面的世界要比学校里复杂几千几万倍。切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因为,时光从来不等人。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0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_,生命的禅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1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而我,因为一句话,恋上一本书!
第一次接触《围城》这部小说是在高中语文课本上。当时就深深被“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一句所吸引,很可惜,那时总是没有机会拜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来毕业了才得空看完了那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围城》这部小说取材于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小说以留法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主线,描写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婚姻等问题上遇到的矛盾纠葛,揭示了一些所谓上层知识分子自私、贪婪和虚伪的人性。
今日再次拾起这本书,对于人生有了更深刻的感悟。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像方鸿渐一样不停地进城出城,盲目的不停地奔走反复,只为了一张文凭,一张出城的通行证!正如钱钟书先生在书中所说“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遮掩起来。”我还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里面又有些什么东西呢?依然还是是学校吧,我只是这城内的一人,而这一堵堵城墙将我牢牢的困住,我的思想我的行为都被禁锢着,只能在这个城里面演绎着一幕幕的悲喜剧。和很多人一样,我想拼命的逃出去。而城外的人呢?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几年前的我一样。为了进这一座城,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城,而今身处在城内的我们又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突然地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人生就像是一个围城,人们总是从一座围城跳入另一座围城,却始终无法超越围城。难怪钱钟书先生会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轻轻地合上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故事的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2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4
《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知识和经历拼凑而成的琐碎情节。一般来说,情节琐碎的书必须有优秀的语言表达才能成为一部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真的把语言运用到了巅峰状态。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普通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如果是这样,《围城》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我认为《围城》中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最成功、最值得欣赏的地方。
这本书的隐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忍不住一个接一个地概述和阅读。《围城》中有两个隐喻,一个是写风景和写作事物的真实形象隐喻,阅读舒适,感觉恰到好处。第二,抽象的思维和感觉使用特定的物体来隐喻,阅读让一个人感到新奇,神秘!
另一个例子是,在一段的开头,“夜晚似乎被油浸透了,变成了一个半透明的身体。它拥抱了太阳,分不清它的起源。也许它陶醉于太阳,所以夕阳和夕阳褪去后的夜晚也是红色的`。”这句话的隐喻与拟人化混合,整体流畅自然,没有任何装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个隐喻。这本书很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个隐喻,也是整本书的亮点。
比如“老实人的恶毒,比如饭里的碎石或者骨鱼片里未洁的刺,会给人一种意想不到的痛苦”,碎石和鱼刺痛的比喻生动准确。一开始看起来更好,鸿渐去了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到公寓好像在开无线电,播放流行的《春之恋歌》。空气撕裂了国内女明星的尖锐声音——女明星的尖锐声音里含有浑浊,大部分都像鼻子里哼出来的,油腻、粘稠、虚弱,鼻子的主要产品鼻涕也有同样的性格。哈哈,女明星被这个比较,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死。钱先生习惯了这种裸露无情的讽刺,就像刚针一样。
语言犀利,讽刺尖露,幽默幽默,妙语连篇!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5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6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7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围城》里面最为人所熟知的一句是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生活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逃脱这座城带来的束缚与磨砺。若人人都纠结于生活这座无形的围城给我们带来的寂寞与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想,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接受现实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一味羡慕别人所拥有的事物只会是我们自哀自怨,不思进取。只有勇敢地面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造它们,使之更完美,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无法逃开命运的安排,命运筑起了一堵城墙,若我们把一生都奉献于冲破这堵城墙上,那人生谈何意义?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我们能做的该做的,就是接受这堵墙,在墙内开展我们的生活,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让我们的梦想在墙内绽放光彩,让墙的另一边的人都能感受我们的热情与精彩。这样,所谓的墙,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了吧。作文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8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假设在眼前的画面。
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开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
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平安之意。
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单独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方案?
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平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而是应当保存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假设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围城读书心得700字篇29
感情,其实就是一种缘分。人生,就是在一次次奇妙的缘分中度过的,它,将温暖我们的一生……
那是大约在两三年前的深秋,夜晚,我与父母回家时却发现了一只小流浪狗可怜巴巴地躺在我们家门口——由于单元门年久失修,所以门可以不用钥匙随意打开。外来人可以入内,外来狗也不例外。
这只可怜的小狗全身乌黑,但是有几处奇形怪状地白点格格不入的出现在它的背上,使得本来就不好看的它变得更丑了。它的尾巴更是不堪入目!它的尾巴上的毛有好几处卷在一起,身上的毛则是胡乱地,没有章法的缠在一起。而它的爪子更是长的要命!随便一挠就能在你细皮嫩肉的手背上抓出五道伤痕。脚掌也是臭烘烘的,真是好奇它都去过哪里——它脚上的淤泥就有三尺厚,如果把那些泥都洗掉我估计它的体重会减轻一半。
就这么一只又脏、又黑、又丑的流浪狗,我估计大家都不会收养它!但是我同情了它。因为此时已经是深秋了,如果不管它的话,它的生命一定会永久的停留在这个冬天。
但是,我的父母并不是很赞同我收养它。因为太麻烦了!所以,我承包了它的一切:洗澡。喂食、遛狗……即使是这样,我依然不嫌弃它,依然喜欢它。我想,它也会喜欢我,爱我吧!
不过,我想,我也许是错的。或者,曾经是对的。
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清晨,我没给它拴狗绳就去遛它了,哪成想,刚出门,它就被别的母狗吸引了,撒腿就向它跑!我连忙去追,可是两条腿还是跑不过四条腿!不久,它就跑出小区,消失了……
我坐在地上痛哭,后悔当初不给它拴狗绳!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带它出去!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它小时候流浪,成长时被我收养,长大后又回归流浪!我想,这就是它最好的归宿了吧……
离那天已经过去了三四年,我仍然记忆犹新,我不知它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那它一定也有自己的儿子、孙子了吧,我还记得它,不知它是否还记得我,不过,我们俩的这一段缘分,我想,我们彼此终身都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