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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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
我喜欢读书。如果问我对哪篇课文印象最深,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凡卡》。因为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酸,尤其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凡卡的遭遇,更让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深层含义。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9岁的凡卡,在一家鞋店干活,但是处处遭到老板娘和那些伙计们的欺负。凡卡决定要给在乡下的爷爷写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里,回到我们的村子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吧,要不我就要死了……”可是凡卡并没有写清地址,也没贴邮票,邮差还是醉醺醺的,因此凡卡的爷爷无法收到这封信。即使收到了,也不会来看凡卡的,因为凡卡的爷爷并没有那么多的钱……
凡卡的悲惨遭遇,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尤其是凡卡信中的内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竟然受到了那么多痛苦的遭遇,难道这还不足以代表着旧社会的邪恶力量吗?乡下的日子虽然会挨饿受冻,但却是快乐的。
再想想现在的我们,吃的是美味佳肴,穿的都是新衣服,玩的还都是高档的玩具。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更可以称得上是“掌上明珠”,可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可凡卡呢,幼小的凡卡父母早已双亡,只凭着爷爷那点单薄的收入生活着,每天还要给老板的小崽子摇摇篮。而生活在这样好的环境里的我们却从不知足,现在的我们和凡卡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
在课文中,凡卡想要见到亲人竟然是一个梦想!而我们呢?我们拥有了很多的幸福与快乐,应该更加去体贴、去爱自己的亲人。
学了这篇课文,我心里有太多感触。我想: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努力学习,共同开创美好明天!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3
法学名著《论法的精神》有这样一段话,我认为很经典: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会像管理国家事务那样为某位演员而狂热。当没有阴谋诡计的时候,也预示著共和国的悲哀将至。这一切发生在人民被人用金钱收买的情况下。人民变成了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于国事。他们并不为政府分忧,也不关心政府为何有打算,而是悠然地等著薪金。
也不知道老孟是如何在几百年前得出这样的语句的,但这不正是几百年后我们的写照吗?
没有人关心国家、民族的前途,反而对超女、好男儿、明星绯闻有超于正常的热心。媒体对政治的关注和监督,仅限于传话筒的作用,披露的都是有关部门愿意透露的,没有引导公众知情权存在的有效价值。学生忙于考级、失业,哪有时间关心政治和国事。有钱人也忙著在香港生小孩或者送孩子到国外,都不想呆在这里。
之所以谈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有能力有责任来关心国事。从知识层面来说,他们只要不是太愚笨,就能形成自己对国事的观点并加以表达。但先富起来的让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奶就是娘,一切围著钱转,所谓感动哪一年的人物什么的评选没有任何意义,这不能触动心灵,人们不是已冷血了吗?法规、政策多多,为什么出台也没有人关心,相关部门不也总得找。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4
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平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平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自己,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这也让我想到一些事,一些人。看着校园里的美丽景色,谁会想到这是园丁的辛劳?看着台前表演者的风光,谁想到,台后制作人员对表演设计的辛苦?看着一个个海外学者的归来,谁能联想到它们最初的启蒙老师和父母给他们的道德指引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台上人的光鲜,多少人注意过幕后人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爱心,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思念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阳光,献给了世界。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5
在一个燥热的晌午,知了在树上高声歌唱,风在树丫间穿来穿去,引得树枝沙沙作响。我坐在房间里,手里捧着一本《西游记》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字汝忠。这本书是一本章回体神魔小说,写了唐三藏和悟空、悟能、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唐三藏的大徒弟,法名为悟空,头戴紫金冠,身穿黄金甲,脚踏步云履,手执如意金箍棒,那可叫一个威风。他神通广大,会护身之法、七十二变、救命毫毛、火眼金睛,一个跟头翻十万八千里之远……是所有男孩子的偶像。
猪八戒是唐三藏的二徒弟,法名为悟能,手持九齿钉耙,有时好吃懒做,有时也会向师傅撒谎,但是他的本性是善良的,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他是《西游记》中的搞笑担当,带给了我们许多欢乐。
沙和尚是唐三藏的三徒弟,法名为悟净,手持禅杖,一路上帮助师傅斩妖除魔。虽然有时打不过妖怪,但仍旧会拼尽全力。他虽然忠厚老实,尽职尽责,却缺乏自己的主见,在团队的存在感并不强。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优点和缺点,读《西游记》,让我们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师徒四人,也许是因为在他们身上看到了我们的影子,我们不也跟他们一样,身上都有缺点吗?虽然人无完人,但是我们要尽量取长补短,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西游记》是一本百读不厌的经典。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6
《水浒传》乃中国四大古典小说之一,也是四部古典小说中最具争议性的一本。为何?全因小说的中心内容触及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造反。
虽然小说中的梁山好汉最终造反失败,接受朝廷招安后更是成为朝廷鹰犬,奉命镇压其他造反者。于是,这便顺理成章地引起后世论者的争议,处不同政治立场或持不同价值观的人对《水浒传》有截然不同的评价。各派论者更是纷纷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一时众说纷纭,梁山好汉真是忠奸贤愚兼而有之。那么,梁山好汉们真如世人所说的一般,是真英雄、真豪杰么?籍此问题,我来说两句。
梁山泊好汉均是英雄么?
何谓英雄?出类拔萃谓之“英”,有长才不世出,洞烛先机,明察世事,卓卓然如鹤立鸡群,英姿勃发,可得其“英”字!
“雄”者!父权千姓万家,志于九州,气吞海内,识人而又复容人。天下群豪无分男女老幼,甘愿纳侧栖身。如此霸气,吾得尊其“雄”!
“英”这个字,说的便是有出类拔萃的大本领。“雄”这个字,则是鲁智深、林冲、武松等豪杰的大气概!
少了“英”字,志向再大,也抑郁难作。反之,没了父权万家的担当,无论闯下多少丰功伟业,都只是自个儿淫乐业,百年后坟前凄凉,天下谁还会怀念他?
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中,吾认为只有一个人堪当“英雄”二字,他便是“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宋江!看小说中如何描述?曾有一道《临江仙》赞宋江好处:
“起自花村刀笔吏,英灵上应天星。疏财仗义更多能。事亲行孝敬,待士有名声。济弱扶倾心慷慨,高名水月双清。及时甘雨四方称,山东呼保义,豪杰宋公明。”
而在浔阳楼的一首反诗,更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道尽平生英雄志!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7
星期天,我阅读了《三国演义》这本古代名著。当我合上书轻轻放到书桌上,书中描绘的三国鼎立的一幕幕浮此刻我的眼前。在三国时期的各路英雄中,我最喜欢的是赵云。
赵云人称“常山赵子龙”,对蜀国忠心耿耿。他从20岁起就追随刘备南征北战、奋勇杀敌。他身经百战、所向披靡,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不动摇那份忠心,直到白发苍苍仍为蜀国四处征战。他一生中立下了无数战功,为蜀国的江山社稷耗尽了心血,堪称忠义的楷模。
赵云勇冠三军,是赫赫有名的“五虎上将”之一。长坂坡单骑救主,他在十万大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许多曹军名将与他交手,却奈何不了他。在许多危机关头,赵云挺身而出,凭着一身好武艺和过人的胆识,反败为胜,击溃了敌军。赵云勇猛无敌,我打心底里佩服他。
赵云不仅仅有勇更有谋。他多次陪伴刘备和诸葛亮外出,无论遇到多么危急的情景,他总是机智应对、化险为夷,每次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当马谡大意失街亭时,赵云奉诸葛亮之命断后,他沉着地带领后卫部队,成功地击退了二十万追兵,还缴获了大批物资,令诸葛亮和众将喜出望外。赵云以智谋取胜的战绩数不胜数。
赵云赤胆忠心、智勇双全,令敌将闻风丧胆,他的英雄事迹千百年来让人们津津乐道,他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8
爱猫,爱它的讨人喜欢,爱它的朦胧,更爱它一会儿清静一会儿顽皮的模样和它翡翠色的双眸。常常见到猫,我一直会想象在猫的眼中,人类,到底是为什么东西,是神通广大,无人能敌;还是愚昧落后,一无是处?
这禁不住要我想到了夏目漱石作品,有那样一只猫,机警、公平正义、知识渊博却唯有不容易捕鼠的无名猫。它以自身小小猫眼电影,悄悄地洞察着人世间的苍桑。没有错,它就是《我是猫》中哪个趣味的主人公。
《我是猫》一个填满奇特的小说名字,便是由于这一小说名字一下子激起了我的兴趣爱好,念完后,还简直让人感慨十分。因为我突然间爱上了这小小猫公。
或许,是由于是猫的原因,没让它沾上尘世间的污秽。
它的每一句谈吐之间,都填满被人类尖刻的讥讽,比如:大家褒义,因人而不一样,像我的眼睛一样变幻无常。呵,它是多么的一针见血的语句啊!把人性的丑恶表明得深入淋沥。让人迫不得已赞美它猫脑里的智慧。
殊不知,说它智慧,它有时候也是愚昧无比啊!悄悄闯进餐厅厨房偷吃年糕不清楚绿豆糕会黏住牙,饮酒喝醉酒都不以为意,这种诸多的蠢事,都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它与俗人不一样的是,一直会在难后领悟到生活哲理,苦后自乐一番。
这个猫公,矛盾的特性,完全不知道它是智慧还是愚蠢。也许,应当说成智愚并兼吧!一些矛盾的性情才突显得它更为真正,也要我对它更为钟爱了!
当然,人类也是填满智慧的微生物,由于大家的智慧,全球才发展趋势来到现如今。但是人类却因而在不经意间迷途了自身的天性。人类的一切,也在小宠物狗眼里越来越低贱。这时,人类是应当啼笑皆非,还是应当自我反省一番呢?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9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0
我国有四本无人不晓的世界名著,经典不衰,至今还有不少的粉丝。有让人落泪引起相思的《红楼梦》,让人热血沸腾,感悟大起大落意境的《水许传》,更有兵分天下,兵马相争的《三国演义》和神魔乱斗,西行取经的《西游记》。今天就让我们跟着吴承恩先生笔下的唐僧一行人向西前进……
师徒四人中有老实吃耐苦的沙和尚,仁慈但带有旧社会思想的唐僧,贪生怕死但有万夫莫开之勇的猪悟净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这孙悟空乃是个天生石猴,智慧比得过不少人,且有力量。可是却急躁,有叛逆精神,实为美中不足。他曾闹天官,不惧权势与制度,有哪怕天都与之作对也不屈服,欺天的神勇和伟大崇高的思想。他还是个如同孩子般幼稚的人,一不高兴就闹,还会偷吃仙桃,仙肴。着实顽皮,可爱,让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显得人性化,也突出了他淘气的另一面。
太白金星在此书中虽为小人物,但他的品格令人敬佩。他不顾众人意见,两次招安孙悟空,对山野精灵的胡乱风气不影响和斥责,待人和颜悦色,有礼貌,是一个文质彬彬,有教养的可爱老人家。他不以自己的身份而自认高人一等,实则可贵。
唐僧一行人虽然已取经归来,但他们永远是传奇今后都不会穿越,在很久以后,他们的“西行”——流传书籍不会结束。
“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1
终于看完了号称世界名著的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看后没有特别的感触,与我的期望值相差太远。
我的感触就是:女人都差不多,男人都一样。或者再进一步说:世界上的女人都差不多,全世界的男人都一样。为爱燃尽热情甚至毁掉生命,惮精竭虑,不管不顾,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可是却忘记了人是社会人,需要交往需要亲情,亲情是融入血液中,难以割舍更割舍不了的,人间没有世外桃源,没有纯粹的脱离现实的纯洁情感,不管当时怎样火热,怎样一见钟情,现实的&39;寒冷温暖不了爱情的温度,特别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爱情,也只有这种爱情才配称作爱情吧,加入太多元素的只能叫婚姻,于是爱情只有死亡才能永恒,这也就是悲剧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而喜剧让人在一笑之余心酸的原因吧。也许我悟性太低,我不想去弄明白在那种大的环境下俄国的政治、人文等诸如时代背景之类的东西,我只看到一个女人一个母亲为情所困为情痴狂最后为情毁灭的心路历程,她只有死才能最终彻底解脱,即使她离婚成功与沃隆斯基结婚又如何?
只不过是人间又多一具行尸走肉,打着爱情的幌子,背负着婚姻的沉重责任与义务,为别人活着,只为对得起母亲这个人世间最伟大的称呼的怨妇。这样的怨妇已太多,少一个反而是女人的幸事。敬佩她卧轨自杀的勇气,只为这种勇气,也该向她敬礼!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2
寒假里第二遍读《三国演义》,不求全都精通了解,但了解更深一层,还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曹操的诡计,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以此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域,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队伍。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前,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十一速亿的事情来呢?
有勇有谋,大敌当前,只能死拼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各国都有龙中凤人,曹操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用兵如神了;但两人都有致命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过于阴险。蜀国,首当充其的心定是伏龙诸葛亮。还有姜维、徐蔗、孔明、周瑜,从这些人物的性格和国家不难看出来人性格的重要性,可见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3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的腐朽,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4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为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它是我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更是家喻户晓的读物。小说主要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故事。以公子贾宝玉微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展现了人性美和悲剧美。
在小说中有名有姓的人多达480余人,可其中能给人带来深刻印象的经典人物寥寥无几。而宝玉,黛玉,宝钗和王熙凤更是成为了千古不朽的经典形象。《红楼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与独特,以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不同层次。
在最近学习的课文《红楼春趣》中,写的是大观园中孩子们放风筝的场面,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林黛玉。在文中的林黛玉在放风筝时,见宝玉因为放不起来而生气,黛玉十分聪明地将错归在风筝的顶线上,从此可以看出黛玉,她十分地聪慧,情商也非常高。不单单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们还可以追随到林黛玉进贾府的一回中,贾母问黛玉读没读过书,黛玉回答道,只念过《四书五经》。当宝玉问她同样的问题时,黛玉却说,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许认得几个字。为什么不一样呢?因为面对贾母,要说出事实,这是基于长辈的尊重,而面对宝玉,历来小心谨慎的黛玉,不想惹人记恨。从此就可以体现出黛玉的机敏与谨慎。在生活中,能与到这般聪慧的人,不但会给人的第一印象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在社会中生存,也有很大的帮助。
读书使我获得知识,懂得怎样说话;读书使我思想深刻,读懂怎样去人与人之间交流;读书使我陶冶情操,明白一个人的品性可以从话语中看出。读懂《红楼梦》,更是使我修炼了品格。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5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
打开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世界的许多神奇有趣的东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松毛虫的信条,它们虽然团结一致,但也有愚蠢的地方,它们被困花盆,只走着重复的路线,不想着开辟一条新的路线,而萤火虫也在法布尔的观察下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萤火虫在捕捉猎物时先将猎物麻醉,随后在细嚼慢咽的将它吃掉,黄蜂是昆虫世界中最好的建筑师,却对蜂巢上的阻碍束手无措;螳螂是昆虫界的霸王,可在生命的初期也曾被蚂蚁、蝗虫威胁到生命;被管虫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衣服,小被管虫也是自出生就做好了久远的打算--为自己做一套新衣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告诉我们: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一切成就都来源于生活中的观察。
有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看到一个有趣的情景:一群蚂蚁在搬运东西。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坑,但是蚂蚁们不畏艰险,还是回到了家。我一看便来了兴趣,决定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我将水倒在了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坑。这时,又有蚂蚁回来了,当它们看到前面有一条“河”时,犹豫了一下,便有蚂蚁冲了进去,但不幸的是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淹死在半路上。不过最后,它们还是通过另一种方法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7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海明威的名作《老人与海》,细细品读之后,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出海打渔84天一无所获,终于在第85天时捕捉到了一条身长18尺、重达一千五百磅的超级大鱼。可是,在返程的路上,却被凶猛的鲨鱼盯上了。在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他的左手因而受伤,因为他没有武器并且食物匮乏,最终只带了一副大鱼的骨架回家的故事。读了这本小说,我不禁被老人的.精神所打动,他独自一人在海上漂泊,与世隔绝整整80多天,即便两手空空却毫不气馁,坚持不懈地与饥饿搏斗,与风浪斗争,面对鲨鱼的攻击,决心也未曾动摇,勇敢地与凶狠的鲨鱼周旋,最终躲过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侵犯。虽然最终他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但却收获了宝贵的人生经历。
自从我读了这本小说,我更深地感受到了坚持对自己的意义。就在这个寒假,我在长白山滑雪时,由于技术原因,从山顶下滑时狠狠地与护栏撞了个满怀,雪板与雪仗都撞飞了,简直狼狈不堪。这时,我有两个选择:“休息后继续滑”和“自己走下去”。眼看着别人在我面前飞驰而过,我坚决地选择了继续滑。可是,在如此高的雪山坡上,连穿好装备都很不容易,每一次我心中产生放弃的念头时,老人与海的故事都会浮现在我的眼前鼓励我不要放弃。最终,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我终于穿好雪板,安全地从山坡滑到了平地。这一次,我终于真正理解了老人在海上漂泊时几近绝望的心情和坚持下来的不易。
读完这本举世闻名的“心灵鸡汤”,我的内心也久久不能平静,老人的精神将成为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今后的人生,告诉我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无论结果如何,奋斗的过程永远美好。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8
我们从小就应该学会坚持不懈这种精神。当我看了一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了坚持不懈的重要。这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84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它实在是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累倒,圣地亚哥杀死了大马林鱼,把它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他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于是老人便开始搏斗。但在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读了这本书,老人说的一句名言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并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再回想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海明威吧!他笔下的圣地亚哥是崇尚的、完美的人的象征,他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不仅如此,他还是精神上的强者,是硬汉!
俗话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不禁有感:虽然老渔夫已经捕到了一些鱼,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有着更远大的目标。想想我们呢?平时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没有奋斗的的目标,这怎么会成功呢?
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所以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成功永远都属于强者。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19
读一本好书,犹如交一个益友。近期我认真地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著作——《给教师的100条建议》,感受颇多。
其书中的第2条立马吸引了我的眼球,因这正是我所困惑的: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啊!的确,做教师的都知道,每天必须做的几件事占用了我们绝大多数的时间: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处理学生间的种种问题、与家长沟通……还要抽出时间来读书。我真不知如何才能尽善尽美地做好所有的工作。
在书中,苏霍姆林斯基告诉我,教师的时间从读书中来。只有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就像书中所说的,如潺潺小溪,每日不断,注入思想的大河一般。一如书中那位成功的历史教师说的:“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总的来说,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的。不过,对这个课题的直接准备,或者说现场准备,只用了大约15分钟。”
读到这儿,我突然间明白了,为何特级教师们能在课堂上得心应手、进退得宜,让人觉得听课是一种享受;而自己上课时尽管精心准备,设计得环环相扣,但在课堂上却往往显得捉襟见肘,疲于应负。因为用一辈子来备课与用课前的几小时亦或是几天来备课,效果定是大不相同的。大师让我知道了读书不是为了应付明天的课,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要知道作为教师,在知识的海洋里,我们所教给学生的教科书里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啊!若我们没有“源头活水”,又怎能教出好学生来呢?
书,一本好书,的确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为此,今后更要读书,读好书,同时倡导并支持我的学生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一个称职的教师。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0
《巴黎圣母院》的作者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在小说中,雨果以引人入胜的生花妙笔,描述了爱斯梅拉达、卡西莫多和弗罗洛等几个主要人物命运间的纠结、冲突、毁灭,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巴黎的富于传奇色彩的悲剧性故事,艺术性的再现了法王路易十一的法国历史现实。充分展示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这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反映了当时的巴黎,同时鞭挞了丑恶,歌颂了善良。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感觉15世纪的法国实在是有点荒.唐了,当时的法国,是善与恶并存的时代,当时巴黎的法官竟然是听力几乎跟聋子没啥两样的人,有一次,这位法官在审讯一位犯人而这位犯人正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因为长期在圣母院里敲钟耳鼓膜被震破,因此成了一位聋子,也就是说他们两个谁也听不见谁说话。可见当时社会的荒.唐。
我感到现在的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而旧社会的人们生活的凄惨,我们现在应该珍惜已有的生活,不要再埋怨这个世界的不公,当你回首看看旧社会的人们你会觉得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请不要气馁,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有一位女作家,也就是《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她在《简。爱》里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可以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还写了当时巴黎的习俗和活动,如:选取丑大王等,给人一种全新的感受。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1
昆虫,在房屋的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悄无声息的忙碌着,但我们对它又了解几分呢?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按照从前的习惯,我翻开书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内容简介。“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不再是一本科普书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现在有多少人对昆虫避之不及,恨不得昆虫直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十年如一日的观察者某些人认为面目可憎的昆虫呢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这当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昆虫们带有人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里行间似乎都是在写一个人,一群人,而不是一只又一只小昆虫。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当成自己的孩子,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同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低级的但他们有时是特别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他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有一点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但密封门日复一日为我们提供鲜美的蜂蜜,我们却还在憎恶着昆虫。
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而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2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我一生中遇到无数的女人,可是从来没有像你这样一个教我如此深受震憾的。也许他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追你。她认为,自己的生活太不协调!但是,今生有他,我依然依然依然无悔。什么才是爱。即使不会再爱我?庙会,是中国民间的嘉年华,是现实生活中难觅的一幕科幻电影。
在无尽的黑暗中成长的她,有过灰心,有过愤怒,不过更多的还是我们所认识的自信的她,这一切归根究底还是要感谢莎莉文老师。是她,带领小凯伦走出自我放弃的深渊,给予了海伦·凯勒温暖,让她感受到生命的美妙。从而渐渐爱上了这个世界。并成为了文坛新星,最终当上了总所周知的大作家。在她的生命中,她要感谢她的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给了她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然而,像她这样的盲聋的柔弱女子能有这样的丰功伟绩,我们又有什么原因不去努力奋斗呢?反过来想,我们要感谢祖国,谢谢她给了我们这风景如画的家;还要感谢老师,谢谢他们给予了我们无限的知识;更要感谢家人,给了我玩具、吃的、用的……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感谢朋友,谢谢他们帮助我,感谢宠物,谢谢它们陪伴我……可见,每一个人都是在感恩中成长的。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我们不仅要学会感恩,更要学会报恩。
记得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不仅仅是奇人,她还教会了我们乐观、感恩……愿感恩伴我成长!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3
今年暑假我看了《三国演义》。没看时我一直很好奇,《三国演义》是什么故事。打开后,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
那年,天下大乱,逐渐形成了“孙刘联盟”对战曹操的百万大军。两军在不断的消耗中,渐渐的形成了合围之势,庞统使用连环计使曹军大败。曹操只能向中原退去,刘备趁机向北挺进,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三国之中,也不乏英雄人物。
比如说诸葛亮,他一生中,排八阵、布迷谷、借万箭、取中原、擒孟获、入祁山、造牛马、东和孙权,北拒曹操,一生丰功伟绩无数,只为报刘备三顾茅庐之情。
可是他的人生也有很多遗憾。
庞统在“落凤谷”死后,诸葛亮从那年开始就开始了他人生中最大的遗憾。
从那时起,孙曹两国就开始攻打蜀国,虽然诸葛亮用“东和孙权,北拒曹操”的战术想缓解紧急的战况。但是关羽一意孤行,大意失荆州,还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诸葛亮死后,只要运用诸葛亮留下的木牛流马,姜维不能吞曹也可以无损撤退,可是刘备早死,阿斗无能。硬是直接投降,蜀国从此走向灭亡。
也比如说曹操,他是一位君主,哦,不,应该称他为奸雄耿为合适,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率领百万大军本应稳赢,却因为自高自大断送了自己的军队。
后来,他如果肯接受华佗的治疗,也许就不会死,更不会把已经发展的基业被司马家族抢走。
在三国中,有很多小势力司马家族就是其中一个。经过司马懿、司马昭、司马迁三代人的努力,终于吞曹灭蜀一统江山。
这本书看完了,我却有种无法言喻的感觉,总感觉它还没结束。
但是它的确结束了。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也结束了。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4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5
小说《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故事梗概是:大灾后,一名被主人辞退的仆役,在京都的罗生门下避雨。走投无路的他,起了“除了当盗贼,别无他法”的念头。他爬上罗生门的门楼准备暂过一夜,却发现一个老妪正在薅死者的头发。他心中猛然升腾起正义感,质问老妪。老妪回答说用死者头发做假发卖钱来维持生存,并且,这些死者,生前也不是善良之人。仆役对老妪的憎恨之心慢慢减弱,最终竟剥下老妪的衣服在黑夜中逃遁——也许卖了去换顿饭吃吧。
小说中的奴仆为生存所迫,一开始就有了当盗贼的念头。可是当看到老妪薅死者头发时,他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还是本能地表现出来。他听了老妪的解释,那种当盗贼的念头又重新升上心头,罪恶感慢慢消解了——这是个复杂的社会,许多人为生活所迫而走上邪恶之途。或许,社会本身就存在邪恶,对邪恶的邪恶,也算不上缺德。甚至,他在剥老妪的衣服时,为自我找到了打劫的.理由:“我不这么做,就得饿死嘛。”
应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我有利的方向。
仅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理解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团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6
最近我又读了一遍《三国演义》,发现我以前只看见了诸葛亮心胸开阔,雄才大略,动忽略了另一个真正的高手。
《三国演义》中有一个故事——《陆逊火烧连营》。东吴攻打荆州时,关羽战死了。刘备对这位生死兄弟的死悲愤不已,要招集所有军队攻打东吴,为兄弟报仇雪恨。诸葛亮看刘备太大意了,再三劝阻,刘备却被报仇冲昏了头脑,没有听。几天后,刘备率领几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南下,势如破竹,无人能敌。孙权眼看老家都要被端了,急得不得了。这时一位年青的文官站了出来,说刘备的账蓬是用绳子连着的,用火攻必可大破敌军。结果不用说,蜀军被烧得__滚尿流,完败。
陆逊确实很聪明,但他比不过那个真正的高手——司马懿。
司马懿,大家应该知道他是个__诈狡猾的老狐狸,用卑鄙的手段得了天下。仔细注意一下,他其实既没有赵子龙那样一身是胆,也没有关羽那样有勇有谋,更没有诸葛亮那样雄才大略。那他是如何成功的?只要仔细地看一下书就能找到答案:能把握时机,谨慎。让这个平凡的人成就了不平凡的一生的答案,就是这几个字。
正是会把握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招王濬,练水军,在短短一个多月内一举攻下东吴。谨慎这一点,会被聪明人利用。例如诸葛亮的空城计。但更多时候会带来好处。如果没有这两点,司马懿根本不可能一统中国。
把握时机,谨慎。《三国演义》就如一根火柴,为我点亮了两盏道理之灯。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7
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奇·彼什科夫。他是苏联作家,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导师。
《童年》这本书通过主人公阿列克赛天真的眼光,表现了当时沙皇统治下俄国老百姓野蛮愚昧、污秽、令人窒息的黑暗生活,以及年轻一代反抗暴政和奴役,追求自由和光明的苦难历程。
《童年》开始于高尔基童年时的一天,他大病初愈,看护他的父亲却不幸染病身亡,高尔基跟随母亲投奔外祖母家,从此开始了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高尔基的外祖父是当地染坊行会的头儿,母亲带他回去的时候,两个舅舅正在为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舅舅的凶残自私,外公的悭吝贪婪让高尔基目睹了人世间的残酷与丑陋,幼小的心灵因此深受打击而震撼不已。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他苦难童年唯一的守护神,对高尔基体贴疼爱,给他讲述娓娓动听的童年故事。
高尔基从中汲取生活的养料,并将真、善、美的种子悄悄埋在了他的内心世界里。高尔基上了一段时间的学后,他的母亲也不幸去世了,这时外祖父家已日渐衰落,越老越吝啬的外祖父便不肯再抚养高尔基,于是把他赶到人间,让高尔基自谋生路,使他尝遍了人间的辛酸。
高尔基的成功与书分不开,他使我懂得要从书中汲取营养,汲取精华,汲取做人的美德和信念。只有读书才能使人改变,让我真正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8
简爱是个极为普通的女子,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才华,她只是单纯的相信一个信念:在爱情里,人应该是平等的。她的决不妥协为她等到了爱情,也得到了爱人的尊重。
简爱是可怜的,首先是个孤儿,被舅妈虐待,然后送进了收养孤儿的修道院,在修道院里,被老修女们歧视,被小伙伴们隔离,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去世了,简爱的人生,到此为止就是一出悲剧,可是命运,很奇怪,它总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给你惊喜或惊吓,而这一切都是从你对待自己命运的方式开始的。简爱年满18岁,离开修道院,来到一座庄园,给庄园主的干女儿当家庭教师,慢慢的跟庄园主罗切斯特发生了恋情,可是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庄园主有一个妻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长期被锁在阁楼的最高处,直到简爱和罗切斯塔结婚的那一天,因为庄园主妻子的弟弟出来阻止婚礼,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妻子存在的事情。
经过一番内心的折磨与挣扎,简爱决定放弃这份爱情,因为罗切斯特的欺骗,因为罗切斯塔还有妻子,因为简爱不能忍受这份爱情里还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简爱悄悄的出走了。在访遍亲戚的这段时光里,简爱也尝试着重新开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潜意识感觉罗切斯特发生了意外,然后不顾一切的跑到庄园里,她的第六感是对的,罗切斯特的妻子纵火,把庄园烧了,而罗切斯特在这场火灾中烙下了残疾,双目也失明了。
就这样,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给无数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称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条正途:干预反抗,敢于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女孩,最终遇到的也会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29
《红楼梦》实际上一部青春之歌。尽写一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打打闹闹,吃吃喝喝,饮酒作诗,吵吵架,使使小性子,很多人不喜欢就因为此,可它的精彩之处,也恰在于此,它非常逼真非常细致地描写了当时的贵族生活。当曹雪芹晚年穷困潦倒之际,回想自己的一生,一事无成,而自己十四之前不曾珍惜的琐琐碎碎,到头来,才发现,那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与《红楼梦》的儿女情长相比,《金瓶梅》更现实,它写尽了世态炎凉,人性的贪婪无度尽显于书中。
所以我读《红楼梦》,比较关注书中人物的年龄,虽然作者写得较模糊,但还是有迹可循。林妹妹死时,也不过十五岁,所有故事中的人也不过这个年纪上下。
十三四岁的孩子有自己独特的言语和行为,是很正常的。很少有书这样写青春。所谓,谁的青春不迷茫。贾宝玉喜欢吃胭脂,喜欢漂亮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读经济仕途的书,对浓词艳诗却过目不忘,拒绝长大等等,都情有可原。这就是青春期。
林妹妹整日哭哭啼啼,爱使小性子,说话尖酸刻薄,这也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常有的表现。她要的绝对与唯一,是多么难能可贵。
小小年纪的薛宝钗,能藏愚守拙,深藏不露,压抑自己迎合别人,还真有些违背人的天性,青春过早地夭折了,可怜,直沦为封建社会的殉葬品。
我们所怀念的青春,正在于它的那份真,那份纯,那份痴,那丛中深深浅浅的哀愁和忧伤,令我们一生都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纵其所有去找寻,它早已消失在似水流年中。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篇30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我被这本书所吸引。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鲁滨逊的顽强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天生爱好冒险,喜欢航行。在一次航海中,他们的船碰到了风暴触礁后,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可他却幸存下。他战胜了绝望,自力更生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不仅制作出了家具,武器和许多器皿,而且还驯服了野兽,在这座孤岛上过着艰苦的生活。
但是唯一制作不出伙伴,他非常的寂寞。有一次一群食人族来到孤岛开“食人盛宴”,他救出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而“星期五”也成了鲁宾逊忠实的奴仆,为了报答鲁宾逊他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值得,甚至手起刀落砍掉了同族的头。鲁滨逊还很爱帮助人,他不仅教会了“星期五”英语。不久之后,又救下了两个俘虏,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一个是西班牙人。他不顾自己饿肚子,把仅有的食物分给他们享用,他们一起劳动,在孤岛上共同生活了20多年。后来有一艘英国船只来到了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水手们的造反,终于搭船离开荒岛,返回了英国。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先要战胜心里绝望,勇敢面对并克服困难,才可以像鲁滨逊一样成为一个成功者。
